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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2章 丰收节之前[1/3页]
松野听得将信将疑,因为他不认为源物语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会跟一群犯罪份子混到一起,他暗自思忖:从外貌判断,斐奥娜至少也得有五十岁了,如果她真是那个年代的源物语大学毕业的医学生,那肯定会被直聘进公司的,就先不说阶级跨越这种粗浅的问题了,就单说生活质量的问题——如果她能在公司工作将近二十几年,估计早就混到主任医师的级别了——主任医师,一年最起码有一百多源币的收入,还不算各种补贴和奖金,这可是妥妥的高收入群体啊……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不想提高自己生活质量的傻子?如果她真有那么大的才华,又怎么可能会心甘情愿地待在这种小镇子里度过一生呢?所以可见,凯德尔肯定是跟我吹牛呢……呵呵,原来这清风组的人,也有喜欢吹牛的毛病,呵呵,行吧,你乐意吹那我就听着,反正我也没啥损失。
于是,他又随口问道:“你们结婚多久了?”
“都二十五年了——”凯德尔哈哈一笑,“本来我没那么着急,想先处个几年再说,可没想到,斐奥娜却突然怀孕了,没办法,我就只能把她提前娶回家了……哈哈,我儿子你也见过——就是那个喜欢成天穿风衣耍酷的臭小子,叫唐·威尔逊,从小就特别调皮,也没少挨我和斐奥娜的打……学习也不好,念到高中水平就不想念了,简直就是把我和斐奥娜的那点缺点全都继承下来了。”他的脸色微微涨红,看起来已经有了五分醉意。品書客
松野不禁想起那个把自己手枪抢走的追星族——一身风衣,蹬个马丁靴,对《蛮荒世界我做主》有着一种近乎疯狂的迷恋。
他灌了口啤酒,无奈地笑笑,半嘲讽似的说:“你儿子是挺调皮的,呵呵,连侦探的枪都敢抢。”
凯德尔笑笑,什么都没说。
松野却不禁皱起了眉,因为他马上联想到了丢枪的后续问题——他妈的,丢枪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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